凡人李破山
掌柜叫周福,眯起眼睛饮了一杯之后,神色变得惊喜,却又很快掩藏了去。“有些涩了,说到底,还是比不上二月春。”“周掌柜真是行家。”徐牧淡淡一笑,抱着酒坛便往外走。这一下,轮到周福急了,他可没想到,面前的这个小棍夫,居然是滚刀肉的主。望州城里,哪家酒铺子不得**脸来巴结,毕竟富贵酒楼日常所需的酒,至少是上
李破山 著 徐牧姜采薇 12.69 千字发布时间:2024-05-20 08: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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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是徐牧姜采薇的书名叫《一品布衣》,本小说的作者是李破山最新写的一本穿越重生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睁开眼睛,呆呆地想了许久,徐牧才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他当场致死,从霓虹闪烁的大都市,穿越到一个封建社会的小牛棚里。上一世,作为资深的装修设计师,好不容易为一排别墅区画出样板,眼看着甲方就要点头了,钞票就要到手了,却不曾想因为加班晚归,和一辆急行的货车,撞了个满堂红。真是人生无常...
第6章
“牧哥儿变了的。”杀婆子似是叹息,又似在生气。
“上一轮,莫不是让那些家丁,把脑子捶傻了?啧,连酒都买不起了,要自个来酿了。”
“十五两银子,三日后我便来取,你交不出,便跟着那口贱婢,一起去死吧。”
杀婆子起了身,缓缓往破院外走去。
那五个劲装大汉,似乎觉得不够解气,离开之时,偏又用哨棍胡乱敲了一顿,将院门都打断了。
司虎骂了句娘,便要抄哨棍冲去,却被徐牧用手拦住。
以他们现在的力量,根本没法对抗整个望州城的灰暗利益链。
“徐郎,对、对不起。”姜采薇红着眼睛,从屋子里走出,声音带着浓浓哭腔。
“你要谢牧哥儿,换成其他棍夫,老早打完桩子就卖了!”司虎愤愤不平,嚷了句之后,跑到一边开始收拾。
“徐郎,今夜入屋睡。”声音越来越小,直至如蚊子般细微。
徐牧何尝不知道,姜采薇想以身相许,估摸着他要是进了屋,便会是一场春宵。
但他不想,他和姜采薇现在,并非是恩爱,而是被捆绑在一起。
先前是苦籍,现在是十五两。
徐牧只觉得,两人似乎被绑得越来越紧了。
“我睡牛棚就行,这两日就不要出去打柴了。”
“徐郎,我会赚银子!”
“听我说。”徐牧叹着气,“留在屋头里,替我多垒几个土灶,最好搭一些木栏,遮住院墙。”
私酒的生意刚刚起步,徐牧可不想太多人知道。
“奴家......知晓了。”
姜采薇还有些惴惴不安,毕竟十五两银子,对于他们这些人而言,无异于是登天的数字。
“去睡吧。”
“我先前收了你的铜板,便是答应了,不会卖妻。”
姜采薇转过身,任着泪水顺着脸庞淌落。
......
一大早,徐牧便吩咐司虎把几个酒坛堆好,寻了架老木车后,便叽叽呀呀地往街市推去。
望州城里,酿酒的老铺子不少,几乎垄断了城里的所有生意,寻常百姓酿私酒,也只是用来自己喝。
像徐牧这样刚有几坛,便推到街市做买卖的,少之又少。
“一坛三两。”
三两,只是徐牧起步的价格,若是名头打出去,只会涨得越来越多。
“一个棍夫酿了酒,还一坛三两,这倒是稀奇,老酒铺的二月春,百年的字号了,都只敢卖二钱银子。”
“强卖么?”
等到日上三竿,已经有不少来往的人,围在木车前,在其中,亦有不少,认出了徐牧的棍夫身份,一时更是好奇。
徐牧笑了笑,在木车板上列开一排小酒杯,挨个倒了些进去。
瞬间,醇香的酒气,一下子扑入围观的人鼻子里。
“这酒香儿,有些不错。”
“列位,这一杯不收银子。”徐牧拱手抱拳,目光抬起,看向对面的富贵酒楼。
私酒要打出名头,首选的目标,便是望州城最大的富贵酒楼。
“我饮了!”
“来,共饮一杯!”
如徐牧所想,蒸馏过的私酒,无论是口味,还是灼侯的爽感,都比普通发酵酒要好得多。
没等多久,木车前的人群,已经脸色涨红,激动地热闹起来。
“喂,替我舀二两。”
“我舀半斤!”
“这酒喝下去,好似做了仙官。”
“美酒不可估价。”
不到一会儿的功夫,五六坛私酒,便卖得只剩一坛。这真应了一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捧着十多两银子的司虎,像孩子一般欢呼起来,差点没抱着徐牧亲上两口。
“还有一坛呢!喂棍夫,还有一坛呢!”来晚的人,手慢无了,自然不肯干,纷纷指着木车上最后一坛私酒。
“这坛子,有人先要了。列位若是喜欢,过段时间再来。”徐牧语气平静。
司虎鼓起眼睛,抄起哨棍,凶神恶煞的模样,终于让愤愤不甘的人,退后了一些。
待人群终于退散,徐牧依然稳稳而立,没有收档的意思。
对面的富贵酒楼,一个身材臃肿的中年胖子,也沉默地站了许久,最终招了招手,喊来一个走堂小厮。
“我东家说,让你带着酒来一趟。”小厮仰着鼻子开口。
徐牧舒出一口气,也不介意,嘱咐了司虎一番,抱着最后一坛私酒,跟在走堂小厮后面,走入富贵酒楼。
古人有云,酒香不怕巷子深,对面的富贵酒楼,看了这么久,终究是会好奇,忍不住的。
“你酿的酒?”
酒楼的胖子掌柜叫周福,眯起眼睛饮了一杯之后,神色变得惊喜,却又很快掩藏了去。
“有些涩了,说到底,还是比不上二月春。”
“周掌柜真是行家。”
徐牧淡淡一笑,抱着酒坛便往外走。
这一下,轮到周福急了,他可没想到,面前的这个小棍夫,居然是滚刀肉的主。
望州城里,哪家酒铺子不得**脸来巴结,毕竟富贵酒楼日常所需的酒,至少是上百坛。
“稍等,先稍等。”周福干笑一声。
“这样如何,每坛酒一两银子,有多少我要多少?”
“三两,少一文都不卖。”徐牧笑着摇头。
“太贵了些,望州城里可没多少人吃得起。”
穷人是吃不起,但那些富商官宦,巴不得日日泡在酒坛里。
“周掌柜若不要,我便去另一家酒楼看看,免得都耽误时间。”
“等、等等!”
周福咬着牙,想不通面前的小棍夫,哪里来的底气。
不过,确是好酒无疑。若是被其他酒楼占了先机,抢了生意,这损失就可怕了。
“我先要五十坛。”
“没问题,半月即可。”
周福怔了怔,“半月?这有些太慢了的,二月春的老酒铺,没几日便会送一批。”
“好酒所需的工序,可不是那些老酒铺的酒能比的。”
“这......好像也是。”
“周掌柜,劳烦先付一笔定金?”
周福不悦地皱起眉头,“你要多少。”
“三十两银子。”
“三十两!你是个棍夫,若是拿了银子便跑,我哪儿找去?”
“周掌柜若是不愿意,自然会有另一家酒楼愿意。”
徐牧也懒得啰嗦,抱了酒坛,便想着往外走。
“给给!三十两!小棍夫你要是敢骗我,我有的是人,杀你全家!”
将一袋银子丢在桌上,周福声音骤冷。
第8章
按着徐牧的要求,第二天一大早,五个赶马夫都驾着车,准时赶来。
徐牧走出屋头,脸色一阵欣慰。
他原本还担心着,会不会有人觉着太过涉险,便撂担子不来了。
还好,都算好汉子。
“司虎,发马褂。”
司虎努着嘴,将五件新褂儿一一发到五个赶马夫手里。
“我识些字......东家,这写的是徐家、徐家——”
“徐家坊。”徐牧露出笑容,“我得空便去衙门公证,今日起,列位便是我徐家坊的人。”
“东家,这敢情好!这褂子,布料还挺不错的。”
当然是不错,这褂子的布料,至少花了一两银子。穿越而来,徐牧深知团队的重要性,团队统一了,做起事情来,才能事半功倍。
“东家,我们等会做什么!”穿上褂子,为首的一个光头大汉,认真问道。
徐牧记得,这大汉好像叫陈盛,隐隐是几个赶马夫的领头。
“陈盛,让兄弟们带足两日的干粮,还有哨棍,半个时辰后,随我出城。”
“出、出城?”陈盛脸色一惊,要知道,望州城外,可是有几十万的难民,饿殍千里。
“东家,出城要作甚?”
“收粮食,酿酒。”
徐牧已经打听过,其他的一些大的老酒铺,都是要出城收粮的,毕竟整个望州城被难民围着,哪里还有多余的粮食能收。
要收,只能出城。
望州城外,远一些的地方,亦有不少乡镇,多多少少都会有储粮。
富贵酒楼五十坛私酒,那就要三百斤左右的粮食,而且,徐牧的目标,又何止单单一个富贵酒楼。
这也是为什么,他要重金雇用马车夫的原因。
“我们都听东家的!”
徐牧点点头,准备走出院门,却突然想起什么,回头往后看去。
小婢妻姜采薇立在院子正中,神色间写满了担忧。
“夜晚自个在家,记得关好屋子,如有贼人入屋,便往后头巷子跑,跑去官衙那边。”犹豫了下,徐牧开口。
“奴家记得了......徐郎等等。”
姜采薇一下子变得焦急,慌忙跑回屋里,取了一个小瓷瓶,慌不迭地跑到徐牧面前。
“先前买的,是止血膏,当家的小、小心一些。”
“你也记着我说的。”
“徐郎别担心,奴家一定记着。”
徐牧沉默地转过身,坐上了陈盛的马车。
离开院子远一些,他终于敢抬起头,看着院子里的小婢妻。
却不曾想,姜采薇一直仰着头,目随马车离开。
目光一碰,徐牧急忙侧过脸,将身子坐得端端正正。
“东家,若是不放心嫂子,可以让我家那口子,过来陪夜。”驾着马车的陈盛,突然开口。
“再说吧。”徐牧沉沉叹了口气,他发现和姜采薇绑在一起的绳结,好似是越来越紧了。
“东家,您坐稳了。”
“出城——”
五架马车速度飞快,不到多时,便驶出了望州城南门。
......
“东家,都是尸体。”驶出城门四五里,面前的景象,却越发让人心惊。
徐牧原本还以为,北门的那边的难民,不会有多少绕到南门,毕竟半座城的距离,对于难民来说,也是极吃力的。
但他想错了,不知何时起,已然是越来越多的难民,密密麻麻地堆在了南门外。
沿途之中,靠近官道的树木,几乎都被刨了树皮,扒了绿叶。
不时有饿死的难民,被人草草掩埋在泥坑里,有的泥坑被雨水浇开,还会露出乌黑水肿的尸肉。
尸体上,一些干净点的肢节,还留有浅浅的牙印。
五列马车缓缓停下,直至天色渐暗。
“东家,别埋了,埋不完,埋到天黑也埋不完。”
徐牧停了手,立在一处新土前,神情久久沉默。
没穿越以前,他以为的“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写诗人的一种浮夸,如今亲眼所见,才知道真的会发生。
假设他穿越的是一个王霸之气的皇帝,或许还能把朝纲振一下,但他只是棍夫,烂到泥巴地里的大纪棍夫,一切都无能为力。
“挂上马灯,出发。”徐牧声音发冷。
“传东家的话,挂马灯,勒紧缰绳。”陈盛回过头,冲着后面呼喊。
马灯悬在马脖上,在昏暗的夜色中,透出一洼洼的亮堂。
“呼号——”
“天公老爷坐堂前。”
“唤我三更去载仙。”
“满城尽是云烟色。”
“一骑老马过人间。”
“吼吼!”
五个赶马夫,肆意的呼号声,破开愈渐死寂的黑暗,往着前方,匆匆急奔而去。
徐牧转着目光,心底有股说不出的难受,越来越沉,压得胸口透不过气来。
......
“东家,到了。”勒住缰绳,陈盛小声开口,他看得出来,徐牧的面色有些不好。
“下车吧。”将脑海中的情绪驱散,徐牧缓过脸色,率先跃下了马车。
面前的镇子,叫周公镇,离着望州城,已经有快五十里远。
由于是夜晚,远远看去,零零散散的灯火,如星辰点缀一般,无规则地散落各处。
出示了牙牌,又送了些碎银,守着城口的几个大头兵,才嬉笑着让徐牧等人入了城。
“东家,我以前来过这里,离着城门不远,有间小客栈。”陈盛几步走近。
“马车放到驿口,记着,都把哨棍带上。”
徐牧终归是不放心,特别是出了城,看见几十万难民的惨状,这种感觉越发强烈。
但没法子,他要造私酒赚银子,收粮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陈盛,告诉哥几个,晚上睡觉时轮流值哨,两个时辰一轮。”
这种弱肉强食的年头,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做捕猎的野兽,另一个,则是做躲在树洞里的小白兔。
徐牧不想做兔子,所以,只能尽最大的努力,让自己活成一只别人不敢轻易进犯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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